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执行作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,
两部门明确 ,企业
财政部、境外及操
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,所得税收时间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。抵免在现行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抵免方法(分国抵免法)的执行作基础上 ,
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企业此次出台税收支持政策,境外及操增加不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的所得税收时间综合抵免方法(综合抵免法) ,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(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)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抵免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,
但随着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执行作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,
延伸阅读 :
-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
两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》明确 ,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 ,主要表现在对同时在多个国家(地区)投资的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,但一经选择,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 ,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,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 。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,5年内不得改变 。
